婚姻法中的变通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变通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制定变通规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二:一是以全国性的婚姻家庭立法(《婚姻法》、《收养法》等)的原则为依据,全国性的婚姻家庭立法中的原则规定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对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同样适用的。二是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具体情况。在制定有关规定时,要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制定变通规定的程序: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关于婚姻家庭法的变通规定的适用范围,各民族自治区地方的具体规定...
A,B,C,D
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对《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主要有哪些方面...
ABCD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主要有:第一,关于法定婚龄,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定婚龄比婚姻法的规定低了两岁。第二,关于计划生育,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有所差异,有的与《婚姻法》规定的一致,有的作了变通,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不提倡计划生...
试论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一时难以全面实施。为了实事求是处理少数民族群众的婚姻问题,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大都将本民族自治地方所实行的法定婚龄降低了两岁。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少数民族男女自愿晚婚晚育的给予鼓励。 (4) 其他。首先,严格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