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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

出嫁女如果村里仍有土地的话应该和其他村民享受一样领取生活费的待遇,因为她的地也一样被征收了。

您只说了问题,但是重点你没有提到,在没有了解到这个重点前,所有的回答都没有依据。 这个重点是什么呢?重点就是女儿的户口有没有迁走!为什么这样问呢?我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题主所说的村里发放生活费,是因为村民的“口粮地”或者是村集体剩余的地被征收。 只有属于本村的农业人口,才有权利分得土地。 也就是说,虽然女儿出嫁了,但只要是她的户口还在村里,那么她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生活费。 我们这里有个一模一样的例子: 我们这里有个村,因为村子附近有两个大型工厂企业,工厂占用村里的土地,村里和他们签订合同,每年由企业向村委支付相应的土地租赁费用,他们村每个人一年能够分2万元左右。
村委分钱,自然是按照户口来分,只要是本村的农业户口,只看户口不看人,一律分钱。
这种情况,导致本村出现了一个异常情况,就是本村姑娘同外村小伙结婚后,本人户口不但不迁出,还把老公的户口也调到村里,这样小两口就可以分得两份钱。

大家好,我是人机乡村。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 土地征收后 出嫁女 是否有资格获得生活费, 主要是出嫁女有没有被纳入享受补偿的人数里面。
1.相关法律 2.出嫁女想要获得补偿生活费的依据 土地征收后给村民发放的生活费应该属于安排被征地农民 社会 保障费用。
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村集体所有,村民依法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生活费的补偿应该是因为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补偿,作为对土地使用者丧失使用权的补偿,生活费的受益者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所在的村集体内部成员。
因此出嫁女想要获得土地征收后的生活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出嫁女的户口还未迁出被征地村集体;
b. 出嫁女的户口所拥有的土地此次被征收。
3.出嫁女无权获得补偿生活费的情况 因此如果出嫁女出嫁之后把自己的户口迁出了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获得补偿生活费的;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未迁出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但是出嫁之后以从原户口分户而出,分户出去之后的户口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所有权,也就是征收的土地未涉及到出嫁女,也不会获得补偿的生活费。
4.结语 由于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很多时候将已出嫁的女性不再列为该村的集体成员,也不再享受相关的村集体的权益,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若出现相关的纠纷大多也以村集体调解为主,哪怕上诉法院也是大多建议调解,因此遇到此类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要心平气和的解决,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
以上是我对你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够帮助你。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土地征收后显然跟承包地有关系,跟户口没有关系,这取决于出嫁女在本村是否有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以前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随着土地法的出台,农村出嫁女也有了很多相关的权益,男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但农村因为各种原因,地区化差异又很大。
土地征收村民发生活费显然跟土地承包合同有关系,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男女在土地上享有同等的权益,出嫁女如果有土地就具有同等权益。因为地区风俗文化有所差异,有的地区并没有做到男女同等权利。如果将其归于家务事,需要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村集体会按照土地数量与面积将生活费发放与家庭中,由户主分发。
集体一般都是按照家庭户为单位分发,如果克扣即为违法。出嫁女在配偶方又重复分配土地,土地合同不会改变,但福利只能由出嫁女选择取得其中一份,也要根据当地土地法规执行,这种情况不是很多,这与土地征收不是一个概念,跟土地补贴福利等有关系。
家庭内部纠纷最好内部解决,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地区不同,事情也很棘手,最好是按照法规实行,人情也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的。
希望我的问答能帮到您。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农村的出嫁女,在《妇女权益保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都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尤其是对于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应当予以保障,如果农村出嫁女在婆家没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任何人都不能够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出嫁女也能够获得土地补偿,但需要分为以下两类情况:
1、出嫁女的未在婆家获得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出嫁女如果未在婆婆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能够享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娘家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其将能够获得娘家土地征收的补偿款!
2、出嫁女在婆家获得了土地:出嫁女在婆家已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将会失去娘家土地,所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只有在婆家土地被征收时,才能够获得土地补偿,而娘家的土地被征收则不能够获得补偿,当然如果出嫁女嫁入到了城市,并且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够获得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是种地农民的命根子,也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村里土地被征收,村里开始发放生活费,出嫁女应该不应该发放生活费。这个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下。
首先村里边征收土地是不是全部被征收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分有土地,这次征收过程中也被征收了,那么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 出嫁女在婆家没有分的土地,娘家的土地集体是不能收回的。也就是虽然出嫁了但是还有继续承包的权利。这次被征收,村里其它村民发放生活费,出嫁女理应和其它村民一样发放生活费。
如果这次征收过程中出嫁女的土地没有被征收,出嫁女就不应该发放生活费,或者是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分得了土地,娘家的土地集体已收回,这种情况同样也不应该发放生活费。
以上是从政策方面来讲是这样的。但是每个村里的做法都不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而是每个村都有一套适合自己村里的办法。 比如土地被征收生活费发放有的村里就是按户口,户口在就给发放,户口迁移走了,就不给。有的村里是不管你户口在不在,只要实际出嫁了,就不给你发放。
所以说具体到每个村里,有每个村里的做法,只要村民认同就行。 就像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土地30年不动,但是有的村就是每年要动,户口迁移的,死了的一律收回,生下的上了户口的全部给分土地。虽然违法,但是村民认同,没意见也就过去了。
所以题主的问题还的服从村里的规定,如果自己认为不合理违法违规,只能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了。
没迁外嫁女可以分,其子女跟母姓也可以分。
这几年外嫁女不迁户口,严重打乱宗族文化秩序。现在村民免了公粮任务粮和其它杂费,剩下的是对根文化活动义务。所以就是以义务来确定村民有无份分,而不是以男女平等来分。利己主义风盛行,严重影响 社会 风气秩序,希望对此有关法律修改对千年文化民俗不利影响。
关键是户口迁出本村吗?如果户口还在本村肯定发,如果出嫁的时候户口一并迁走,肯定不发,因为你已经不是本村人了,凭什么发,别以为你曾经是这个村的,关键是现在不是了,你就没有权利享受村里的待遇,如果户口一直在本村,你完全可以享受村里的所有待遇,这个无可厚非,迁走户口证明你已经脱离了本村,村里没有义务在管你了,希望你明白。
大家都明白,人随户口,户口在哪里享受哪里的待遇,如果你户口一直在娘家,娘家的一切待遇都有你的,大部分都是把户口迁到对象家,没有谁把户口留在娘家的,除非娘家没人,没有兄弟,为了照顾父母,有些村民会一直不迁户口,这种情况也很多。
你之所以没有发生活费,很大程度是你的户口已经迁走,这样你就属于和村里脱离了关系,曾经是这里的村民不是理由,人随户口,户口在哪里落户享受哪里的待遇,迁户口有合适的,有不合适的,有些地方按人头分房子,很多人早早结婚,就是为了多分点房产,所以迁户口都是有原因的。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雄安有个人家里卖了两套房子,在北京卖了一套,结果雄安的房子现在比北京还贵,后悔的不得了,很多时候不随人愿,看着是福,有可能是损失,大家说对吗?
现在政策那么好,一直补贴农民,不发给生活费肯定是有原因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不发,如果你真的符合,你肯定不愿意,所以这都是个人问题,你说是吗?
对于土地征收后出嫁女能否领到生活费问题我来说几句,
头几年对待出嫁女土地权益不够重视,一些地方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在征地过程中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补偿权益,这件事我也遇到过,我女儿户口没迁走,在娘家有承包地,而婆家又无承包地,我们村里土地征用了,村里想通过村民代表会表决方式,取消出嫁女户口在娘家的土地补偿,为此我奋力抗争,我给他们讲妇女权益保障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争取合法的权益,最后还是得到了补偿,在这里也感谢最高法出台了在征地过程中维护出嫁女权益的措施,如果有人再受到权益侵害可看看最高法的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首先,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所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可以进行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那么,如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情况下有三个条件:第一,本村户口;第二,实际生活在本村;第三,本村有土地。

对于外嫁女,法律是有特殊规定的: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妇女外嫁了,没有得到新的承包地的情况下,村里是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的,遇到征地什么的,自然是可以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也可以享受安置补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有的地方习惯用什么村规民约来限制女性的权利,比如:出嫁女不享受村里土地分红、土地补贴和占地补偿等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女性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建议您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全部征收,后增加人员依法能否分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土地承包人是承包地法定使用权人,应当得到承包地的补偿,增加的人不是土地承包权人,无权得到承包土地的补偿。村集体财产按人头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行为,也属合理分配。

国家征用土地拿生活费还给土地补偿吗?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

集体土地被部分征收后,村组以调田的方式取代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

生活,因而安置补助费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