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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前应当控制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中共党员(简称党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简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上关于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建房乔迁、升学入伍、职务变动、生日祝寿、开业庆典、丧事祭日等事宜。
第三条 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倡导和践行文明新风的表率。
第四条 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本人或亲属建房乔迁、升学入伍、职务变动、生日祝寿、开业庆典、丧事祭日等事宜。
(二)不准邀请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单位和人员。
(三)不准索取管理及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单位出面组织宴请,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车、公物。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五条 实行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庆事宜,应在事前10天前填报《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礼事前申报表》。操办丧葬事宜,应在事中向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汇报,并在事后10天内,填报《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葬礼事后报告表》。具体报告程序是:
(一)局党、政领导向局党委报告并报局纪委备案。
(二)正处级领导干部向局长口头汇报,同时书面向本单位、本部门报告并报局纪委备案。副处级领导干部向分管局领导口头汇报,同时书面向本单位、本部门报告并报局纪委备案。
(三)正、副科级干部向本单位、本部门报告,并报局纪委备案。局机关各部门其他党员向本部门报告并报局纪委存档备查。局属各单位其他党员向本单位报告并由该单位存档备查。
第六条 党员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纪委应当调查核实: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和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九条 党员和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廉政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接受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员和领导干部以外的干部职工按照从俭从简的原则参照执行本规定。

公职人员婚丧嫁娶规定

1. 公职人员在婚丧嫁娶事宜上不得大操大办,更不能借机收受礼金。如有违反,将依法受到政务处分。2. 各级公职人员在举办婚礼前,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办理。对于丧事,应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3. 婚礼和丧事后...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严禁宗教干涉干预婚礼、丧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婚礼严禁念尼卡,葬礼严禁跨区域、请多名宗教人士念经,党员干部更要带头抵制宗教干涉干预。婚嫁事宜事前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所在单位和纪检机关书面报告(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使用车辆等内容)。丧葬...

党员干部要怎样办婚宴才能不踩"红线

有地方纪委还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级严格执行“七个严禁”:即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嫁娶事宜,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等公共资源;严禁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严禁在本单位或其他单...

六条禁令的内容是什么

五、严禁违规参与 和变相 活动。党员干部应自觉抵制 行为,不得在任何场合参与 或变相 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禁止动用公车、禁止动用公车以外的公车进行迎送等行为。同时要遵守社会公德,避免影响公共秩序和...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规标准有哪些

婚丧嫁娶详细:9个方面的硬性要求:不准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不得多地方、多场次重复操办,不得在高档豪华场所操办;不准利用操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下属单位、直接部属、士兵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和经济往来人员参加。不准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禁止参加人员赠送或由他人捎带的礼金礼品;不准将操办费用...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参加 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 的,要从严惩处。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

中央关于婚丧嫁娶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党员干部进一步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顾规模、不顾范围、不顾社会影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凡举办筵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及宴请人数。(2)严禁变相操办。不准采取...

党员干部长辈大摆宴席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

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中,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婚嫁酒席单方办理从严控制在20桌以内,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未经批准-律不准办理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不准以同一事项、...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2、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嫁娶事宜,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借机敛财;3、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等公共资源;4、严禁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5、严禁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