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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是买卖婚姻吗?

当然是不等同于了。彩礼又叫聘礼,亦称财礼、聘金、聘财,自古有之,是男女双方订婚或结婚的时候,由男方付给女方的,作为婚姻关系成立条件的财物。

当然,现在社会进步了,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关系,婚姻关系也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再也不会受到封建思想的梏桎和约束。

我国的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禁止任何人借用婚姻关系,索取财物,但是,排除了父母或男女双方正当的馈赠,不在禁止之列。

因此,目前农村彩礼的形成,是有历史渊源的,并不是现在社会凭空产生的,是有历史基础的,是有历史原因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禁止一方借婚姻索取彩礼,已经成为现在人的共计。

至于,农村彩礼越送越高,主要是婚姻和彩礼“攀比”造成的,你家孩子结婚送5万,女方要收5万,他家的孩子结婚,为了脸面和虚荣心,就增加到10万元,或者女方认为自己的姑娘颜值高,又能干必须要收10万彩礼,那么我家闺女是大学生,高学历,工作好,工资高,彩礼必须要收18万元。

农村结婚彩礼就这样一次次攀比,一次次涨价,一次次地提高了,也就形成了一个潜在的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是彩礼攀比而形成的“高价彩礼”。

农村这种高价彩礼形成的条件是,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产生的,若是在以往70年代或80年代经济落后,一般普通农村人拿一万元钱作为彩礼,绝大多数人比登天还难,因此高价彩礼与经济的发展有关。

一般情况下,这种高价彩礼,是在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才会出现的,若是在七八十年代,这高价彩礼,也难于实现的,是脱离社会现实的,是一种不可能达到的事情。

另一个高价彩礼形成的条件是农村男多女少,适婚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导致很多男孩子娶不到媳妇而形成的,一是男方显示社会地位高,经济条件好,愿意送高价彩礼,迎得婚姻,二是女方家庭凭借男女人口失调之机,不愁有女嫁不出去,而采取敛财,向男方家庭索要彩礼。

还有一个高价彩礼形成的条件是农村人的虚荣心在作怪,男方送高价彩礼,只要女子对男方在各方面非常满意,赢得婚姻是心满意足的,不管女方家庭,是怎样狮子大开口,只要自己能够办得到,哪怕借多少的外债,都舍得,都乐意,满足自己的和女方的虚荣心,愿意送这份高价彩礼。

农村人,有很多男方家庭,虚荣心非常强,为了孩子能够结婚,只要能够把媳妇娶回家,无论女方索要多少彩礼,无论自己家庭有无多大的承受能力,并没有反对之意,毫无怨言,并且乐于接受。

给女方父母,彩礼又称之为“聘礼”,就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的钱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所以,彩礼钱应该是归属与女方的财产。虽然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一般女方父母很少会动用这笔钱,多数父母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少不得会交代一句:“这钱你自己收好,当做自己的私房钱,以备临时有要用钱的地方。”而且彩礼本来就是给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儿才给女儿。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彩礼钱是买还是卖?

不是,所谓彩礼,就是给女方父母的一点心意,与是否卖女儿或者以结婚为目的的趁机捞取金钱毫无意义,因为区区钱财根本无法衡量父母养育大女儿的辛劳和爱,只是给父母一点安慰而已,他们给予的爱与责任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

结婚要彩礼就等于卖女儿吗?

不等于 结婚要彩礼不等于卖女儿。 结婚要彩礼当然不等于卖女儿,但彩礼要的太多的话就极为不妥。青年男女在结婚成家的时候,由男方给予礼金,而女方则有嫁妆,这既体现了礼尚往来的传统,也是自古以来的风俗习惯。在古代,礼金和嫁...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赠与关系

结婚彩礼一般应认定为赠与,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的处理: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