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父母之命”的传统社会中,女性的婚姻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婚姻讲究的是男女自愿、两情相悦,而依貌似“般配”的“条件”撮合到一起过日子的两个人,往往会因为缺少感情而貌合神离,进而衍生成一段孽缘,这样的婚姻即便是夫妻二人携手到了白头,也难有幸福可言,俗语所说的“强扭的瓜不甜”就是这个道理。在当今社会,允许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而当缘分不再时,离婚也不再是困难或难堪的事情。不过,在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社会里,幸福的婚姻似乎就只能靠运气,尤其对于并无离婚权的女性来说,忍气吞声是基本的生存状态,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家庭悲剧。
传统社会的婚姻,目的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至于说两个当事人感情如何,是否“琴瑟和鸣”则不在人们考虑的范围内。所以,大户人家更在意的是门当户对,而草民百姓婚姻中的“条件”则更为实际和琐碎,譬如女方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只好将女儿“嫁卖”出去;或者男女双方家庭处于同样贫穷的状态,只好通过“换亲”的方式来解决儿女的婚事。由此而结成的婚姻,自然不能奢望其有较高的幸福指数。在这些因各种原因而成就的婚姻里,女性则更有可能成为悲剧的主角,女方的“父母之命”可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观念的影响,婚后即便是父母知道女儿在婆家受苦,也并不能救其于水火,似乎只有认命这一条路可走。
最近读了台湾历史学者刘铮云教授的《档案中的历史——清代政治与社会》一书,其中的一篇《也是历史——清雍乾年间四个女人的故事》,讲述的是清代雍正、乾隆年间四个女人的不幸遭遇,一个是为了生活被丈夫让售他人;第二个是迫于生计被丈夫默许卖奸;第三个是因为坚拒丈夫白日求欢而送了命;最后一个则是自觉与丈夫和好无望,愤而将其杀死。其实这些并非“故事”,因为作者写作此文时,均取材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收藏的内阁大库档案中的刑案数据。
在 的历史典籍里,通常记载的是帝王将相的事迹功勋,至于像这四个女人一样的平民百姓,都属于“上不了历史舞台的小人物,要不是偶然犯下或牵涉重大刑案,他们的一生就像过眼烟云,随风而逝,不会留下任何记录”。而通过这些刑事档案中作者“未做任何剪裁或修饰”的当事人的口供,让人读出故事主人翁人生的大不幸。
传统社会中女人的世界其实很小,她们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几乎都在家庭这个舞台上展开,然而,即便在家庭这个小小的世界里,她们也完全不能自主。她们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只是在传统的碾压下,不仅不复有实现的机会,有时还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让人痛惜。
儒家向来重视父子关系家庭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特别提倡“父慈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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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你还会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
现在的“父母包办”已符合了现代人的择偶观念,为现代人以爱情为主的择偶观服务,而不是改变或恢复旧的传统观念。我老公的一个男同学,他...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是得到肯定的,古代这一做法打破了”婚前不见面”的规矩,那么,下面要说的三类”相亲会”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一个成语,用来形容婚姻中的安排通常是由父母决定的,而不是由个人自主选择。 “父母之命”指的是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安排和决定。在一些传统的社会,特别是家庭观念比较重的文化中,父母有较大的话语权,他们会为子女选择适合的结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