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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申请姐姐出嫁了还算吗

法律分析:
姐姐出嫁了按正常不能填在家庭经济贫困中请表里了。
因为姐姐嫁出去了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行为。
姐姐嫁出去了,不是共同生活了,自然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
姐姐已经嫁为人妇,她的收入只能算进她的家庭。
当然她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从家庭经济收入方面来说,她的收入不能算进来,因为她没有与你们共同生活。
(按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继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