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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婚恋、家庭有关的心理健康问题

(1)失恋

失恋对人的打击是巨大的。生活中许多人因为失恋而萎靡不振,有的失恋者甚至 或杀人犯罪。

失恋可分为假性失恋与真性失恋两种。单相思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假性失恋,因为患者与恋爱对象并未真正建立恋爱关系。

真性失恋是指恋爱双方经过一阶段热恋以后的分手,这种经历是十分痛苦的。失恋大多有主动者与被动者之分,虽然主动者在分手后也会感到内疚,但绝大部分的痛苦常落在被动者身上。

失恋是人生可能遭遇的一种挫折,会对失恋者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一般地说,恋爱者对恋爱成功的期望越大,情感投入越多,失恋后的心理伤害就越重,心理反应就越强烈。有的会产生抑郁心理,感到忧伤和痛苦,严重的还会丧失生活的信心,对前途悲观失望;有的会自我封闭,沉默寡言,不喜欢与人交往,甚至对恋爱心有余悸,不敢轻易打开自己爱的心扉;有的会出现一些异常的心理活动,甚至采用诽谤、诬陷、伤害等报复行为。

爱情遭到挫折,精神上的痛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失恋者总也摆脱不了失恋的痛苦,就会使自己的意志消沉,影响工作学习,一旦产生报复心理并付诸行动,还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给生活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最终也会毁了自己的一生。

(2)夫妻关系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是指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而夫妻关系的好坏起着关键的作用。当今社会多数夫妻在结婚前是自由恋爱,结婚之初又是互恩互爱,有些甚至非常浪漫。但为什么若干年以后,有许多夫妻却反目呢?基本原因就是由于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对对方的感觉变了,对对方的要求也变了。

恋爱时恋人都力图用感情去维系、发展与对方的关系。恋人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权利和义务,一切交往均出于自愿,恋人的付出也都被对方看作是互爱的表现。而结婚以后,夫妻双方需按婚姻法或婚约履行权利和义务,夫妻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时所含的感情成分越来越少,双方怀有对方“理应如此”的成分增多。例如,配偶为你做了件事,你内心会并无谢意,而在婚前对方同样的行为却能激起你感情上的涟漪。这种心理变化是对爱情的一种侵蚀。

夫妻在结婚之后,互相赞美的话少了,这种现象会使对方猜疑配偶是否仍然像当初那样一心一意地爱着自己。如果双方把对方的缺点进行正面理解,就会缓解或者消除许多误会和矛盾。例如,丈夫怨恨妻子太罗嗦,整天都要管他的事,我们可以解释为妻子时刻想着丈夫,要让丈夫了解到妻子的行为是对他的关心和爱护。

此外,夫妻之间既要亲密无间,也要有适当的“距离”。这种距离包含了很多内容,一是指夫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能相敬如宾。凡涉及到双方或家庭的事,夫妻都应替对方着想。要考虑到对方是否愿意去做,有无承受能力。一方为对方做了好事,配偶亲切地说声“谢谢”,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都有益双方情感的巩固。二是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人们通过研究发现,一幅 的女性画面只能给人一时的性感,一幅半含半露的女性画面则可以给人流下永久的魅力。所以为了使彼此有所吸引,不要在配偶面前毫无顾忌,这会使夫妻保持和增进彼此的魅力。

(3)婆媳关系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两种协调婆媳关系的思路。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会把丈夫的娘家也当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样,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当成自己的娘家。

另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对方对娘家的价值认定,体验对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这两种思路尽管有些不同,却都可以较好地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4)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为稳固的关系,因为它具有不可解除性,现代的夫妻关系的稳定性正受到越来越有力的冲击,而亲子关系因其血缘关系而不可替代。

同时,亲子关系一经产生,就具有永久性,这是任何外力也无法改变的。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不能相互理解与正确相处,亲子关系处理不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是学会具体人际交往形式和技巧的第一个社会群体,父母对他们采取热情、温和、尊重抑或冷漠、急躁与轻视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与人的交往。亲子间不同的交往方式对孩子的个性、道德与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无数的研究结果证明,孩子的道德品质与家庭中的亲子交往方式有直接的关系,人的许多重要的品质,如同情心、自尊心、独立性等,在许多方面都取决于父母与子女良好的相互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缺乏爱的关系,缺乏精神上的亲近,则常常是孩子心理发育不全或教育缺陷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