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 债务 如何承担? 按照《 婚姻法 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债权人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 结婚 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 抚养 、 赡养 义务等。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 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 婚后财产 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 扶养 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情人消费的。 (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瞒背负个人债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且另一方有 证据 证明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该责任的。
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般夫妻隐瞒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
婚姻存储期间一方欺瞒另一方所欠债务怎样还
如果你们离婚了的话,那么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这部分钱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过这个很难,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偿还的,如果你们没有离婚,那就不要太计较了,但一定要表面你的态度,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应该的,如果钱多的话,给他一个严厉的惩罚,并告诉他下不为例
婚姻期间被隐瞒债务 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如一方借款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有义务偿还,借款中的合法部分能得到支持,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