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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程序为: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包括未婚的,和离婚的情况,离婚的附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爱情这东西,没得到可能是缺憾,不表白就会有遗憾,可是如果不自量力,就只能抱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