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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哪些地方还保留“多妻多夫”婚俗组图2

  一妻多夫的形成与地理条件有关,这里处于横断山脉区域,到处是高山峡谷;河谷气温高,适合耕作,山间或山顶是草场,只能放牧。这是 最特殊的区域之一:半农半牧区,这决定了一个男人对农、牧不能兼顾,一妻多夫家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矛盾。  大峡谷的特殊地理造就了一妻多夫,这是节约资源也是创造财富的最好的方式。同时,这一带仍然处于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女性文化带,有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一妻多夫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而消亡,它在一些特殊的横断山区顽强地延续下来。  无论走婚还是一妻多夫,都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内部循环和平衡。它们维系了一个大家庭,避免了建房、分地,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尽管在 内地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横断山区部分藏族群众世代相袭的走婚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得到应有尊重。当地政府没有计划要'拆散'这些家庭。  不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这一古老的婚姻形式得以流传,主要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在昌都地区,一些地方的人们为维护帕措宗族制,鼓励一夫多妻。因为帕措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势力,所以人们就特别看重生男,这关系到帕措势力的扩大。只有帕措势力扩大,才避免本帕措财产的流失。于是丈夫们拼命让妻子生男孩,娶一个妻子生不出男孩,就再娶一个,于是形成了一夫多妻家庭。最多的有6个妻子。由于这样的生育目的,这里的女人只是男人生儿育女的工具,没有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而相对于生女孩的妇女而言,生男孩才能使自己抬得起头。这一点,有些像一些地方的汉民族。  而一妻多夫制的存在同样也因为经济的原因。在1951年前的旧西藏,征收赋税或支差都是以户计算的,一妻多夫的家庭既可以避免了财产的分散,又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于是有些地方的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几个兄弟不分家共娶一妻,这种家庭为理想家庭;同时,一个女人能嫁给兄弟几人,这个女人也必是贤惠的女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持续至今。在察雅县牧区,这种一妻多夫的家庭占到了较高的比例。与之相应,一夫一妻家庭比例少得多,与一妻多夫家庭相比,他们的经济情况要窘迫得多,因为一夫一妻家庭劳力少,子女人数却不比一妻多夫家庭少。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事实上起到了鼓励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作用。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不仅西藏的藏民族中有,西藏的其他民族中也有,比如门巴族、珞巴族;不仅拉萨及附近地区有,而且西藏各地都有,但主要集中在喜玛拉雅山脉周边地区。简单地认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是古老群婚制的遗迹肯定是不够的,应该说,这是长期以来西藏自然地理环境和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    亚马孙河流域的印第安人的原始部落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 有些地方的少数民族的这种特殊的婚俗,与亚马孙河流域的印第安人的群婚制度有着显著的不同。前者是与现代文明共存的一种特殊婚俗,他们完全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接受现代文明,在保留自己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同时,接纳和认同其他民族的文化。而后者是在一种与现代文明几乎完全隔绝的状态下过着极为原始的生活,亚马逊部落成员之间没有严格的亲族关系,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是这个没有战争意识的共同体的家庭关系的基础,社会凝聚力的基础。在他们中没有首领,没有权威,不需要等级组织,需求就是法律。尽管他们和环境、和大自然和谐共存,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他们不分男女老少,都赤身 ,如果你穿着衣服站在他们中间,倒觉得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