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结婚就不应该给彩礼,给了都跟你过了半年了,又往回要这样真的好吗?
上述离婚,是否应该退彩礼,有两种法定情形应该退还彩礼,与之相反的情形不退还彩礼:
一【退还彩礼的两种情形】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虽然在民俗上讲,形式上已经“ 结婚 ”、共同生活居住,但是,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形退还彩礼。
(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的:
已经领取结婚证,成为了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没有进入共同生活状态、没有一起居住。这种情形退还彩礼。
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应该退还彩礼的情形】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不可能
法律分析: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2、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3、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怎么可能,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