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是什么?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现如今,《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比较复杂,这其中与是否构成重婚罪有着重大的关系,从被宣告死亡的人法律意义生效时,婚姻法律关系就不应该合法了,可是总有着其他许多不同的情况,例如被宣告死亡的人与他人结婚,原告后来发现其并未死亡,这样的婚姻关系应该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来介绍一下。《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一种观点认为,此种情况下该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虽然此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婚姻归于消灭,但其在明知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主观上构成了重婚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重婚的行为,而且在原配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构成了存在双重婚姻关系的客观事实。即使原配偶已再婚,也不影响其构成重婚罪,理由为被宣告死亡人不论从主观思想还是客观行为上均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死亡后实施的结婚行为,不论其原配偶是否再婚,均应以构成重婚罪论处。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虽然《刑法》已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但被宣告死亡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在其被宣告死亡后已归于消灭,此时他(她)已成为一名法律上被宣告死亡,但事实上存在且无婚姻法律关系的人,这种情况下,他(她)与他人结婚是一种权利的行使,而并不能认定为客观上实施了重婚的行为,虽然其主观上应认识到自己是有配偶者,但法律上已经是消灭了他(她)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所以并不能认定其为有配偶者。 《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而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被宣告死亡人不知其已被宣告死亡,此时他实施结婚的行为就是在明知其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无论是登记结婚还是形成事实婚姻,都符合重婚罪的主观要件。 二是被宣告死亡人知道其已被宣告死亡,认为其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所以又实施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就存在着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现象,其明知有配偶,在得知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结婚行为就是利用法律对于宣告死亡法律后果的民刑规定漏洞而实施的规避行为,其主观上仍存在着明知其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故意,因此也符合重婚罪的主观要件。 从客观上分析,被宣告死亡人无论其是否知晓已被宣告死亡,都实施了与他人重新结婚的行为,无论是进行了符合法律规定实质性的登记结婚,还是以夫妻明义的事实婚姻,都符合重婚罪的客观要件,损害了原配偶的婚姻权益。因此,对于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结婚的行为应认定构成重婚罪。 我们可以发现,法律是非常完备完善的,不法分子不会有法律的漏洞去钻,就算已经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通过谎报死亡后再结婚也是犯了重婚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不应该心怀侥幸。受害者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应该积极的寻找律师帮助自己。
民法总则五十一条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民法总则51条的规定是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失效)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
关于民法总则第49条
不是这个意思,婚姻问题你还要看这一条: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是这样的,被宣告死亡期间,借钱、租房依然要承担责任,不能说被法院宣布死...
我爸爸46在5年前我妈妈失踪后我爸爸去法院宣告了我妈妈死亡后又娶了老婆,现在我妈回家了还能跟我爸爸?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你妈妈被宣告死亡,此后你爸爸又再婚,该再婚合法有效的,你妈妈再回家,是不能再跟你...
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的顺序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失踪人口在法律上死亡后找回的应该如何“复活”?“复活”之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失踪人口在法律上死亡后“复活”的,应当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复活”之后的影响包括:恢复婚姻关系、返还财产等。《 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 多选) 甲离家5年未归,音讯全无,经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5年后甲突然回家,则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
则与甲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D:若甲妻已再婚且再婚配偶死亡,则与甲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夫妻俩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一方突然失踪了四十年,户口会自动取消吗?四十年后有出现了 在法律上算什么?
如果法院宣告死亡了,那么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被宣告死亡者出现后,婚姻关系恢复。除非其配偶已经再婚或不愿意恢复。被宣告死亡者的财产需要由其继承人予以归还或赔偿。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十九条内容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
宣告死亡撤销后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首先,对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撤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然而,如果配偶在撤销宣告死亡前已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那么婚姻关系不会自动恢复。相较于《民通意见》第三十八条,民法总则增加了对婚姻当事人意见的尊重,即配偶不愿恢复婚姻关系的情况。其次,对子女的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
被列为失踪人口会有什么影响
宣告死亡判决以推定该公民死亡为根据,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和消灭,婚姻关系自然解散,个人合法财产按继承处理,债权人有权向其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在依法宣告公民失踪之后,可以设立财产代管人,一般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