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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两年多,打了胎,没登记结婚,分手彩礼要退吗?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还没有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法院会支持退彩礼的请求,不过还要实际情况及证据判断。
是否需要退彩礼,首先,需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如未办理登记,一般情况下是要退还彩礼的。但是,还需综合考虑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判断是否要要退彩礼以及退还比例。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42 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规定,没有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分手时是没有义务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认可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则可以协商确定是否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