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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该不该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

个人觉得结婚前不该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你可以自己多出一点钱,先不要让伴侣出钱然后只加自己的名字
原因第一就是你们的感情,因为还没有结婚,如果出现变动,这个房产处理会产生很多问题,个人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第二就是如果加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你们婚前还要买第二套的话才二套如果他有能力他也没他自己的房产里面对于两个人都是第一套这个是最好的

答:结婚前不该让伴侣在房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这样会让自己的婚姻基础大打折扣。
不应该在婚前让伴侣将自己的名字加在房证上的原因有。因为在婚前的财产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能好意思说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 ,如果真的把你的名字写上去,那你的人格也就降低了。具有良好的爱情基础的婚姻,是不计钱财物品的,因为真正的爱情是高于一切的 。
所以在找对象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对方的人品,如果有提出向上述所说的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婚前伴侣的房证上,就要重新考虑你们的恋爱关系的问题,因为这种婚姻的基础是有隐患的,是不牢靠的。为了健康长久的婚姻,一定要慎重。

首先,从道德上来讲,这是一种道德绑架。
你爱我,你就应该在你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我们是一家人,你就应该在你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我们会结婚,婚后,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你就应该在你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结婚后,我们会生孩子,孩子会姓男方姓氏,你就应该在你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结婚后,我们不会离婚,你就应该在你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太多了,想要为自己在双方的婚姻关系中争的更多的筹码,主张较多的权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方式方法是不合适的。
在任何一种关系中,如果任何一方不断的索取而不是付出,即使索取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有可能会以曾经索取的方式而付出。
其次、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
就房子的定性来看,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已经给男方购买了房子,并且装修已经基本完成,这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的因素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并不仅仅是将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而已,从法律效力来看,是男方实施了赠与行为,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男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你一部分,当然双方是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如果双方在产证上没有明确的约定各自的份额,视为共同共有;
冠姓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对孩子的姓名权是平等的,孩子是可以姓男方的姓,也是可以姓女方的姓的。也可以生两个孩子,一个姓男方的姓,一个姓女方的姓,这样的情况在实践当中是比较常见的,这并不是什么决定性因素;
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来看,财产的所有或者分割时,还是会更多的倾向于出资方,哪方出资的,即使是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之后,女方也不必然一定会拿到待分割房产的一半。出现双方的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共同出资,出资比例等情况综合而定,做的分割;
从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即使是男方的婚前房子,女方也是有合法的使用权的,这种使用权并不等同于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从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另外,感情是双方是否结婚的基础,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实比较稳定,就选择结婚;如果双方是因为房子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而走到一起,那么,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也很可能会因为房子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而分离。
赠与行为是赠与方主动实施的一种行为,而不是受赠方要求对方赠与。
说白了,就是,“我可以给你,但是你不能要。”在你张嘴要的情况下,即使我愿意给,也不愿意了。
最后,在婚姻关系中,要养成独立自主的性格或者习惯。不要觉得或者等待别人(这里的别人包括出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的施舍,因为任何人没有这样的义务。
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努力去获得,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去获得。

个人认为不应该,婚前财产谁买的就是谁的,如果有另一方花钱了。可以写上你的名字,如果你一分钱也没花。我认为不应该写上你的名字。

结婚是一个人的终生大事。婚前买房买车也都基本成为了必须的“程序”。通常在结婚之前我们往往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有时在结婚之前,另一方会要求我们提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现在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婚前财产
认定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领取结婚证前就已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其主要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在婚前产生的孳息;
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5、一方婚前所有的个人生活用品。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二、婚前个人房产的房产证上加名的法律后果
婚前个人全款出资购买房屋,出资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属于出资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房产证上加名,则使被加名人取得房屋的部分产权。
目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加名:
1、赠与: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被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当赠与的对象为自己的配偶,则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2、买卖: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被加名人。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被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房屋产权人拟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选择房屋析产登记。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增加被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无论采取是上述哪一个方式,最终的法律后果是使得被加名人对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房屋成为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是无关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该一人一半。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一些法官还常常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三、主要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还没有结婚,你充其量只是一个未婚妻或者家庭的未来成员。这个时候你对于人家的家产没有权利处置也没有权利拥有,不可能加上你的。
万一加上你了,以后你不同人家结婚,这样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个后果人家是不可能承受的,你也不能够因为这样得到了人家的家产。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回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回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

如果协商好在结婚前约定在房产证上加上伴侣的名字是可以的,但没有提前说明,另一方最好不要这样子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和不和湝

如果是婚前对方单独贷款购买的房子,且婚后独自还贷款,那就可以接受不用增加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一起还款,那肯定要增加自己的名字了……还有一种是婚前全款买房或者婚前父母全款买房,那就可以接受不增加自己的名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

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

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

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

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

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

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加上伴侣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相当于是你们两人共同拥有,如果之后你们发生纠纷,这套房子是两人一个人一半的。相当于你在结婚之前就将这套住房赠与对方一半了。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加上的伴侣名字,那么这套房还是你的,这套房还是你的婚前财产,除非你们签订其他协议,譬如房产赠与协议之类的,表明你要将房子赠与对方一半,不然在没有特殊声明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伴侣的名字,房子还是你的婚前财产,就算之后产生纠纷,房子也还是你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加名字的,就是这套房子是贷款购买的,现在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是不能加名字的,要加名字需要把贷款还清了才可以。但是结婚后两人共同还房贷的话,共同还贷的部分是两人的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对婚前和婚后财产规定的非常清楚。
所以你只需要考虑清楚,是否在结婚之前要将房子的一半赠与你的另一半,如果确定是要送给对方一半的话,你可以去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手续费会有点贵,因为会涉及缴税,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会涉及缴税,金额比较高。

结婚前,男生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生的名字,那是给女生一个安全保障的许诺。女生要求在男生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强人所难。
结婚前,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极端自私的资产掠取,强取豪夺。不但没有道理,还给未来婚姻埋下隐患。明显就是以结婚名义贪取钱财。
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无外乎就是把男朋友的房子划归己下,以后离婚先把房子抢回来再说不吃亏。
换位想一想,如果是女生的房子就会有一万个理由。不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也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为什么自己就要强人所难呢?
没有结婚就把心思花在了对方的房产上,而不是想着怎样去维系婚姻,齐心协力共同经营。结婚从一开始就打上了不纯洁的烙印。
现在的婚姻市场是女方市场,是女方说了算。房产证上是否加上自己的名字,女生应凭良心说话,做良心事。结婚前真的不该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应对自己的婚姻充满自信。

其实这没有该与不该?女方提出加自己的名字,没有理由和道理。男生愿不愿意在个人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个人的自由,也是体现给女生一个“安全承诺”。
但就结婚前房产证上加伴侣名字。不谈法律上允不允许,会给婚姻埋下许多隐患,对保障婚姻起不到一点作用。
婚姻幸福一生长久至不必说。结婚一两年就离婚,房产财产怎么分割?这也是现代年轻人离婚最大的困扰。
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从法律上说房产就属于夫妻共有。男方没有任何理由要回房产。而房产也许还牵扯到是父母一生的积蓄心血。作为男生,显然情不愿,心不甘。
个人觉得结婚前最好不要冲动,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那并不是给她婚姻的保障,而是物质的诱惑。埋下的隐患受伤的还是自己。

专业分析
是可以的,结婚前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因为加名字后,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其实不是加名,而是再办理一本房产证,变单独所有为共同共有房产。 2、有抵押的情况下,就不能办理了,需要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愿意,在结婚前可以考虑在房产证上加上伴侣的名字,这样可以为双方保驾护航。有可能实现协议外的分享构想,可以考虑使用其它司法手段来实现,比如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将权利传给对方。两位爱侣最好要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并且最好有专业律师的参与和指导。

我认为不该。
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太草率了,应该说清楚这个房子是什么情况,要分情况讨论。

假如这套房子,是对方全款买的,并且里面的装修家电家具,你没有出一分钱,那你凭什么要求人家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你结婚是奔着跟他白头偕老,还是奔着分他一半房子去的?别说你只想要个安全感,这房子本来就是人家自己买的,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的安全感不应该是通过掠夺别人的资产来实现的。换位思考,如果婚前对方要求在你父母的房子上,也加上他的名字,你乐意吗?你父母乐意吗?

如果对方的这套房子不是全款,只是付了个首付,并且婚前还不清贷款,那你就有权利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因为婚后是你们两个人共同还贷的,但是我建议你最好是在房子的其他方面也付出金钱,比如装修家电家具,两个人总得互相理解,对方如果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那你也负担装修家电家具当中的一部分,不是也挺应该的嘛?

总之一句话,如果这个房子有你的付出,比如你需要共同还贷,比如你出了装修家电家具中的一部分钱,那你就有权利让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如果对方一分钱没让你出,那你就没有权利要求人家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你好,你让房证加上你的名字,没有错!
但是,建议你多去了解婚姻法。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儿,你要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所保障,也没错。那么你的伴侣买的房子,是全款吗,如果你拿房款钱数一半了,你伴侣应给房证写你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假如房款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你要求写上你的名字,就不合情合理了。而且即使写你的名字,也和你没有关系,除了你们有书面协议。
房子如果贷款买的,你拿房子装修钱,婚后你们一起还房贷,你可以合理提出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分。
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事,你可以和你的伴侣,多沟通商量好,每个女孩嫁人,都希望婚姻情感和物质对自己有所保障,外一哪天过不好了,也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质保障。
如果你希望房证上写你的名字,你心里会安稳,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婚姻法和法律的条文,有的事不都是按自己心愿为主的。
婚姻家庭过的幸福快乐,在于俩人真心的交流呵护理解和包容!不是房子写了你的名字,就能保证你们的婚姻生活就会幸福安稳,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婚姻生活幸福。

结婚前,不该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婚前财产是归个人所有。这是对自己财产的一种保护。

不该吧。
现在的婚姻法是非常公正合理的,不加名字购置的房产,首付款是谁付的就是谁的比例,婚后按揭贷款一人一半。如果女方觉得吃亏,以后也别带什么嫁妆了,直接带一套房去丈夫家。这样女方省了嫁妆,离婚后房子还归自己。男方也很开心女方带房子过来,这样皆大欢喜。对不对!
有些男的会说,后果我能承受,我爱她愿意付出一切。
对对对,是是是,你两的爱情海枯石烂,但你不能拿你父母的一生积蓄来表白你自己的爱情吧,你不能慷你父母之慨吧。

结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就是男女朋友双方两个人感情深厚的一种证明,男方买房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不奇怪。如果你们不打算离婚的话,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还是挺幸福的,一旦涉及离婚,还是比较麻烦的。加不加女方名字还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到底能不能加女方名字,还要看具体情况。

不该。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可以不加配偶名字,是否加配偶名字应该由本人做决定,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如果未加配偶名字,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上配偶名字,也并非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结合加名时的具体情形,比如加名目的、加名所附的条件等来具体认定;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份额没有明确约定,离婚时也并非一定一人一半,法院会结合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分割

我觉得结婚前不应该让伴侣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
这样就相当于把婚姻物质化了,虽然婚姻离不开物质,但是这样把房产证上直接要求写名字,那无异于物质的交换,这是非常不应该出现在神圣的婚姻的契约当中的一件事情,谁买的房子自然写谁的名字?那么以后所有的贷款什么的都应该他出,如果是两个人共同还贷,那写名字一定要写两个,如果是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子,那么肯定就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呀,没有什么好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