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点滴网 感知人生智慧分享生活点滴幸福

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

新婚姻法增加以下四个条款保护女性合法权益:1、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时间范围是三十日。2、增加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律规定;13、直接规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满八周岁时遵循其自己意愿。4、是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寻求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1夫妻一方要1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1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1(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1(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1(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1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1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