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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一下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 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让我看半天才看完,其实真正核心的东西没有多少!
你们这个根本不存在谁赔偿谁的问题,赔偿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才能赔偿的,至于家里的财产嘛!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这个由你们协商。
但是如果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我估计法院不会判离,因为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定的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算是有点草率结婚的感觉吧!也不是很明显。
离婚时一方可以提出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定离婚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为不清楚你的财产主要有什么,我就大概说说关于夫妻财产的分配。
1、先确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妻财产认定的凭证:像冰箱、电视、电脑一类的你得有发票一类的财产凭证;房子的话,看房产登记证上的名字,如果上面只有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你的,如果上面是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夫妻财产;如果是车子的话,需要有车辆登记证书。
你先对照着上述法条看看,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要分割,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2)财产分割
想离婚,两条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你们都有离婚的意愿,我建议走协议离婚的路子,可能对你来说更有利,也不太伤夫妻双方的和气。理由如下:
1、协议离婚,想来就离,不受约束。
2、你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你们夫妻双方去协商,能争取到多少共同财产靠个人本事。财产问题妥善处理后,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你们双方就可以离婚了。老实说,虽然法律上对个人财产和夫妻财产作了明确的区别,但是真正到了你们协商的时候,对方才不管这么多。如果对方没有得到足够的财产,可能协议离婚时没戏唱的,最终还要走向诉讼离婚一途。既让对方自愿离婚,有能争取到更多财产,全凭你的本事了。
二、诉讼离婚
第一条路如果走不通,那么只有诉讼离婚了。坦白说,我不是很看好这条路,别说财产分割了,离不离得了还不一定呢!
《婚姻法》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看看,你们满足上面那个条件,满足上述条件的,法院才会审理你们的诉讼。
有一个例外:根据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看看你老婆满不满足上述条件,如果满足,你就无法提出离婚了。
即使法院接受了,法院也会调解。你们结婚时间如此短暂,双方中的一方去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法院可能先调解,调着调着,就离不了了。如果法院真的判定你们感情破裂,那么接下来才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呢,是先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然后,由双方协议处理,当然这个协议也不能过于有失公平,太不公平,对方可能不会同意。协商不成,法院来分割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的财产对半分,但是如果女方生活困难什么的,可能会多分给女方一些。这个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你想要什么赔偿?基于什么愿意希望获得赔偿?你决定对方作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你要对方赔多少?
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可以商量这一起还钱,或者由一方来还钱,自己商量着办!
如果是诉讼离婚,那就要区分这笔债务的性质了。
这7万元是领了结婚证以后借的,还是没领结婚证之前借的?领证之前借的,谁借的钱谁还,领证之后借的,要看钱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先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该债务,然后再进行财产分配。如果是用于个人事项,那么就要用个人的财产还。怀孕期间借的钱,是是给妻子用的吗?如果是,那么可能得算你们的共同债务,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然后再分割财产。
你所说的如何如何答应多久买车之类的承诺都是无效的。口头的这些约定,甚至承诺,都不是婚姻中涉及的财产。对婚姻中的财产,就是你们共同的收入所得、共同的债务分担。
1、你们的存款、房子、车、物品还有债务。这些是离婚中平分的。
2、债务你一带而过,没有说明白,是为了什么,在什么时候,谁知道的欠债。这个如果是我的理解,也是要共同承担的债务。
3、结婚和陪嫁的我看了你所描述的,也没有特别的物品和巨大的财产,正常情况下平分即可。不能是谁家当初多掏了多少,离婚的时候就要多分多少,这个没有依据,除非是特别贵重的,代表婚姻缔结的贵重信物才有的讲。
4、我觉得你们也许未必就是感情真的不行了,如果只是按照你所说,此女子和此女子之家也太另类了,这里不能避免因为是你单方面叙述造成的一些理解上的差距。所以我认为你们应该好好先聊聊,至少摸透人家真实的心意是什么,才好对症下药。
没有书面约定的话,一般来说,婚后财产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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