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后在复婚时必须由单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么
复婚 不需要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 离婚证 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 结婚登记 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 结婚证 上注明恢复 结婚 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 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