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兄弟姐妹借款用在了购买房屋装修还贷和日常生活中算不算?
你好,没有约定的话,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你的描述,这笔债务产生的时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这笔向兄弟姐妹借的钱是用在购买房屋和房屋装修,以及日常生活开支,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方向兄弟姐妹借款用在了购买房屋装修还贷和日常生活中算不算?那这也算是夫妻共同的财务啊
其中一方向兄弟姐妹借的钱,这个也属于夫妻共同的,如债务如果分开了以后,这个钱肯定还是要还的,所以沟通共同还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兄弟姊妹借款用在了购买房屋装修还贷和日常生活中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像兄弟姐妹,借款用在了购置房屋,装修还带和日常生活当中,算不算 共有债务,这个肯定是算共有债务,因为你的房屋和日常生活都是共同享有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兄弟姐妹借款用在了购买房屋装修还贷和日常生活中算不算?
你好,没有约定的话,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你的描述,这笔债务产生的时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这笔向兄弟姐妹借的钱是用在购买房屋和房屋装修,以及日常生活开支,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
婚姻续存期间给父母兄弟姊妹花的钱,对方有权力要求返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钱,法律上属于赠与,也属于法律支持的公序良俗,也是一方支配财产的权利,另一方不能要求返还。但当赠与的价值巨大,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钱财的,未经另一方同意或默认的,则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为父母看病,借兄弟姐妹的钱算不算夫妻共有债务,当时
为父母看病,借兄弟姐妹的钱算夫妻共有债务,因为赡养父母,属于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
兄弟姐妹欠债会连累到自己吗
不会。因为个人的债务是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种义务,这种义务只需要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不会连累兄弟姐妹。依法成立的债务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作为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没有必须替他还的义务,借款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姐姐继承了他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其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
结婚后,该不该偷偷接济娘家的兄弟姐妹
不该。兄弟姐妹有难,帮忙无可厚非,但不该偷偷接济,而应该和老公共同商量着来。首先,从夫妻关系角度说,背着老公偷偷接济娘家人,那就有一种,你和你娘家人是一家,他是另一家。但事实上,结婚后,你的娘家人同样也应该是你老公的娘家人。其次,从法律角度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你的...
民法典1066条规定
根据《民法典》1066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而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内财产分割的含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结婚条件、婚姻无效情形、禁止结婚情形、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个人财产范围、夫妻共同债务、婚前财产约定等作出了规定。还规定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有隐藏、变卖资产等行为的,另外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的。 《民法典》(2021.1.1实施)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
妹妹不给我我那份财产怎么办
妹妹不给我那份财产可以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村或者居委会成员),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1、析产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何判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的,需要满足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超过180日、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近密关系的条件。【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
民法典婚姻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