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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要哪些材料?

1、 (1) 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 户口所在地 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 婚姻登记机关 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内地结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内地居民同华侨 内地结婚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

(一)内陆居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外籍人士则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当事人需签署无配偶及无近亲属声明书。(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凡证件齐全,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涉外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是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成功符合规定,登记机关将发放结婚证,标志着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按照各自的不同身份提供证明材料。(一)内地居民 内地居民通常只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涉外婚姻登记要哪些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档通常包括如下内容:1. 我国公民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书;2. 外国人则需持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附上无配偶证明,此证明需经本国公证机构或使(领)馆认证,或由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区间可能存在些许差异,但请务必遵循当地婚姻登记部门...

涉外婚姻要哪些手续

具体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建议公民咨询当地民政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