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在一起是事实婚姻,你怎么看?
现在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的夫妻有很多,大多数并非是因为感情破裂而离的婚,有的是为了规避一些买房置业的政策,而更多的是为了躲避债务。因为其中一方欠债太多,不想连累另一半和孩子,所以将名下的房子和财产过户给另一方,然后离婚,为的就是不至于失去这些赖以生存的财产。
但我觉得这种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没有保障的。事实婚姻用法律来说就是同居关系。虽然说结婚证只是一个普通的本本,但是没有这个本本你们的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现在的法律早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其次双方之间也没有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说离了婚之后的夫妻继续住在一起,两个人之间无需履行任何责任和义务,这样的关系又有什么意义呢?最后我认为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真的很奇葩。两个人既然已经离婚了,就说明已经没有感情了,这样的两个人住在一起,既不像陌生人又不像夫妻,感觉怪尴尬的。
一,事实婚姻其实只是同居关系。有些人以为即使离了婚住在一起还是正常的夫妻,法律是不会保护这种关系的,说的直白一点顶多就算同居,一旦跟对方发生了什么纠纷,吃亏的还是女方。
二,事实婚姻对女方的伤害很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同居不领证,时间长的同居八年多,男女双方都超过30岁。可是不领证,不要孩子。可是一旦分手,对女方的伤害可就大了,所以女生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就选择跟人同居数年不结婚,这让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
三,我觉得事实很奇葩。两个已经离了婚的人住在一起不会觉得很尴尬吗?每天看着对方进进出出的,形同陌生人一样,又想关心他,又没有资格关心,我感觉这种关系真的很奇葩。
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那么这样的婚姻,就说明还有一定的挽回空间,但是也要考虑双方的感受。
我认为离了婚就不应该再住在一起了,因为毕竟两个人再没有什么关系了。
是的,既然已经离婚,如果还能够和睦的住在一起,证明两个人之间还是有感情,也有一些不舍的情感在里面的。
我觉得是这样的,离婚后就应该分开住,住在一起就说明还有感情。
并不是,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两个人离婚了,就是真的离婚了。
我觉得这种规定很合理,因为这避免了某些夫妻因为想要买房或其他事务而导致的假离婚现象,对生活中这类乱象有一定警醒作用。
这样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而且这样的做法对于寻找幸福也不是非常好的,还是受另一个人影响。
我觉得这种现象是比较正常的,是因为有很多家长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氛围,所以在离婚了之后,也会选择长时间的住在一起。
既然选择离婚,就不应该藕断丝连还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依然住在一起,与没有离婚并无区别,就是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有离婚证在手。
在我看来这很正常啊,因为你们有同居事实啊,所以当然要算事实婚姻了。
离婚之后如果还能够住在一起,说明两个人的感情并不是一份结婚证就可以保证的,这样的婚姻才是最稳定的。
我觉得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孩子,我不相信两个没有感情的人会住在一起,也不相信互相深爱的人会离婚。
离婚之后就应该分居生活了,所以不应该还住在一起,也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影响。
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住在一起,他们就属于同居的生活就是属于事实婚姻。这也是判断重婚罪的一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