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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在还贷,结婚后还要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避免?

婚前买房在还贷,结婚后还要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避免?婚前买房在还贷,结婚后还要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避免?
投资买房,双方婚前产权是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对方有缴费登记行为,或者认为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法院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有投资且投资不属于赠与,才可能请求分割财产;
否则可能落得一无所有。婚前买房后,还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彼此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登记在自己的户口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不动产应判给登记人,登记人应支付适当补偿。婚前买房后的还款,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应通过协议处理该房地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房地产将归属于登记处,以获得适当补偿。

婚前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应通过协议处理该不动产。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应判给登记人,登记人应给予适当补偿。未偿还的贷款是获得房产的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分割财产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先行的原则,如果双方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离婚时可以按协议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