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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法律的吗,我想问一下结婚前分手的一些问题

如果您想起诉的话,首先需要找一下法律依据。
首先,《合同法》中,找不到法律依据,因为,对于婚姻、收养等人身关系,是无法在合同法中得到体现的。
其次,《婚姻法》中,也只是在该法第3条中,提到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并无此种情形。
第三,按照《民法通则》第84条之规定,只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才有可能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俗称为“债”。
综上,若您与女友曾有约定:婚前任何一方反悔的话,须与对方平摊因筹备婚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则可诉至法院。
如果没有类似的书面协议,亦无口头约定,则几乎可以确定,此事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选择放弃,也许是对的,因为,正是这样,她才把爱的权利,又重新还给了您。
失去了,但同时也得到了,男人就是这样成长的。
仅供参考。

额滴神。
这个事情,还是跟女朋友商量好,然后私下协商吧?
如果请律师,光律师费都要很多钱吧?

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唉,
怎么都要结婚了,还以性格不合分手了?
不理解。。。。

如果性格合不来,早点发现,比结婚后,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才离婚,要好得多。

个人觉得,做为一个男的,在这问题上,不防把心胸放得宽大一些。双方都到谈婚论嫁了,又散了,再怎么着,也是对女方的声誉不好,做为一个男的,没必要什么东西都斤斤计较。

从法律上来讲,我认为,女方对这些支出,是没有承担的义务的。
如果是涉及到一些数额比较大的,单纯的借款,或支付的彩礼,这些可向对方主张返还。

兄弟 还是不打了 这加起来 你就浪费了1W快吧

我明白你很气不过 但是这个女的也太不负责了

闹闹也好 让周围了邻居 知道 这家的女孩 是这么的不负责 、

不过钱 你真的很难的回来

哎,你现在就想这些吗?你要想办法挽回啊,我很讨厌你这样的男人,就想着钱,就不想她了,难怪你未婚妻会离开你,钱啊钱啊,人都没了钱拿来干嘛啊?想办法去挽回最重要,怎么感觉你很势力 ,那应该是没办法的,谁叫你找了个这样的女孩子呢,我建议你还是想办法挽回最关键,兄弟这样的损失法律没用的,自己好好想想该怎么办,百度说法都不同的,参考参考

本人觉得你来网上来咨询并不很靠谱 也不实际 建议你在当地的律师事物所去请教下专业律师比较妥当~祝你好运

就你现在对女方的态度,就知道她为什么不嫁给你。想想吧。像个爷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