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登记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相关知识】一、民政局结婚登记费用是多少(一)当以上手续准备齐全,可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当场就可领取结婚证(二)登记费用根据国家规定每对9元收费标准。二、国家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结婚登记条件包括以下几点:(一)男女双方是在自愿的原则下(二)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三)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上将是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男女双方满足以上四点条件将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
申请中需要写明拟承办婚姻登记机关名称?
申请中需要写明拟承办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浙江省民政厅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其内容包含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等多方面的内容,并明确提出实行内地居民省内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具体内容推送如下:来源 | 浙江省民政厅 2028140分...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婚姻登记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婚姻登记条例》,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据法律法规与本规范,恪尽职守,高效完成婚姻登记任务。第三条 婚姻登记工作需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婚姻当事人的...
浙江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需要。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得知,浙江省离婚冷静期政策双方协议离婚的,需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待三十日,才能再次进行离婚登记确认,离婚冷静期为30天。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9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9条是关于在办理登记结婚时应该出具的合法有效证件和材料不一致的应当怎么去处理才能够合法登记结婚,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杭州结婚登记照片要求
二、照片性质1,照片为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等; 2,照片应为双方合影,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照片版式四张 结婚证 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每人离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
浙江省户口可以在宁波补领结婚证吗
浙江省户口可以在宁波补领结婚证吗 浙江省民政厅出台《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下称《规范》),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省将实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今后,我省内地居民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不需要再跑回省内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就近在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处就可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规范》的发布,为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行为,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2月1日起施行的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民政部将...
温州结婚证哪里领
此外,还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以及《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最后,如果一方为现役军人,需满足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通知
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 民发〔2003〕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特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务必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