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的婚姻期内老公把厂子转让我是否是否有否决权?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民法通则意见》也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所以,在夫妻财产纠纷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会认为家族企业虽然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否则要求无效。
这样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很多法院会这样来分析:
其一,公司成立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不存在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故二人出资成立公司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股权即为夫妻共同共有。
其二,工商登记中,虽然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股权份额不对等,但该股份约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便利需要而进行的名义上的约定,其经济价值在于便于运营公司,其法律价值在于使股东人数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所以,无论工商登记中各自所占股权份额,均不能改变全部股权由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属性。
其三,夫妻财产纠纷,评判股权变更的效力时,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夫妻一方转让名下股权,能否让受让人知道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这是需要评判的。如果能推定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则有效。
其四,受让人是否善意。若受让人在签署该协议时的心理状态,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去恶意签署协议的理由及表象,则应将其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因此,如果受让人有理由相信,该股权转让是转让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受让人不存在恶意的情况下,则股权转让有效。夫妻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受让人。【摘要】
在有效的婚姻期内老公把厂子转让我是否是否有否决权?【提问】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民法通则意见》也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所以,在夫妻财产纠纷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会认为家族企业虽然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否则要求无效。
这样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很多法院会这样来分析:
其一,公司成立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不存在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故二人出资成立公司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股权即为夫妻共同共有。
其二,工商登记中,虽然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股权份额不对等,但该股份约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便利需要而进行的名义上的约定,其经济价值在于便于运营公司,其法律价值在于使股东人数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所以,无论工商登记中各自所占股权份额,均不能改变全部股权由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属性。
其三,夫妻财产纠纷,评判股权变更的效力时,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夫妻一方转让名下股权,能否让受让人知道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这是需要评判的。如果能推定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则有效。
其四,受让人是否善意。若受让人在签署该协议时的心理状态,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去恶意签署协议的理由及表象,则应将其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因此,如果受让人有理由相信,该股权转让是转让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受让人不存在恶意的情况下,则股权转让有效。夫妻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回答】
公司的法人是一个人的名字。【提问】
贷款怎么分配【提问】
你好!你是不是担心你老公把公司转让给你,要你还贷款呢?【回答】
在有效的婚姻期内老公把厂子转让我是否是否有否决权?
一般情况下,在有效的婚姻期内,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维持家庭生活所形成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配原则上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如果你的丈夫要把自己的厂子转让给你,你应该有同意或拒绝的权利,可以和你的丈夫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二婚老公临死前,将全部财产转给了他儿子,我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理清夫妻共同财产及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老公开公司的离婚可以分吗
老公开公司的离婚可以分。1、如果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股份可以分割;以转让方式分割财产时,需符合法律规定,得到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2、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出资额,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股东...
再婚夫妻开店,营业执照写老公名字,老公有权利私自转店吗?
基于这一点,你的老公其实是没有权利私自转让店铺的。但是,在店铺的转让上面,和房产等有所不同,可能不需要夫妻共同办理就可以转让。因此,如果你的老公已经把店铺转让的话,你大概率也无能为力。但是,转让店铺的钱应该是有你的一半的,你是可以和你的老公沟通索要你的一半的。不过即便是再婚夫妻,...
老公把家产和公司股权都给老婆了,老公再把钱给小三,老公的行为违法吗?
你好,你的老公将钱给小三的情况,处分的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侵害了你的财产权益,你是有权主张要回的。虽然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老公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 建议你...
如果老公偷偷的把门面转给他前妻的女儿,我可以追回吗?
把门面转给他前妻的女儿,你是可以追回的,因为这里面有你的一半,他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转给他前妻的女儿,这个转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想要回来就可以要回来,但前提是你要和你的老公撕破脸,这个还是希望你们两口子可以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一谈,看这件事情怎么解决。
丈夫将财产转在情人名下
此案中,丈夫梁某余擅自将200余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转至徐玉某名下,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梁某余系擅自作出的无偿赠与,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判令徐玉某向黄红某返还200元。 通过案例说明,我们总结如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
如何把老公的财产转变为自己的合法财产
如果老公已经死亡,可以根据老公遗嘱安排、法定继承顺序和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继承其财产。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无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转换老公的财产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财产转移,可以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婚姻...
老公将婚内一套只有老婆名字的房屋公证给老婆一人所有,这样的公证有效吗?
您好,公证有效。原则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双方没有其他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内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在通过公证赠与的方式见将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认定为只属于老婆一人所有的,也就是男方将属于自己...
婚姻存在期间丈夫给妻子花的钱可以要回吗?
不能。婚后女方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不需要偿还。我国《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