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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觉得被对方威胁领取了结婚证就离不了婚了,但事实上,被对方胁迫结婚的,从此至终这段婚姻都是无效的,无论你有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领了结婚证的,被胁迫一方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段婚姻的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