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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不给户口本办结婚证怎么办

《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必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双方无法提交户口簿,当事人持身份证到户籍管理机构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提交此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予以受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可以去户籍管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干涉,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摘要】
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干涉,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回答】

这是办理不了结婚证的
就是说没有户口就不能办理结婚证
你们需要做做工作,或者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请求帮助

1、没有户口本,是难以结婚登记的。
2、尽量跟父母协商好,毕竟关系着婚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