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懂法律的进来。
律师解答:
这个要看当时你没要的房子的价值能不能足够抚养费将小孩抚养成年,如果不够的话,女方应当继续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周岁;如果房子价值已经足够将孩子抚养成年,女方就不必支付了。当然如果男方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女方也应当给予已经的积极帮助,尽到抚养义务。
类似问题,双方多为孩子想想,其实是很好办的。
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不是自愿的,是被自己的父母“强迫带来”的,孩子是无辜的。父母既然将无辜的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就应该为他的健康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4岁就因为父母的过失而生活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可本该对他最好的父母却因为经济问题而……。
整个事件,完全是由父母的过错造成的,可父母却冠冕堂皇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孩子的权益呢?!
唉,不说了。
女方应当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变更小孩由女方直接抚养。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准备好,胜诉的机会挺大的。
可以主张小孩抚养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通过诉讼解决。
对于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请懂婚姻法律的朋友的进来指点
依据你的说法:你弟弟和他前女友并没有领到结婚证,法律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只能说他们恋爱生孩子,法律保护孩子,但不会保护非法婚姻。你完全可以起诉让你弟弟的前女友的母亲还那一万元钱。在法律上你弟弟根本就没有结=过=婚,和现在的女友结...
懂新婚姻法的请进
1,增加女方名字的话,实际上是你母亲赠与你女朋友,如果出了什么问题,你女朋友有权获得部分产权。如果房产证上不写份额,那就是一半;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各自的份额,那就按份额分割。 2,参考第一个问题,是赠与关系。 3,父母赠与子女,可以免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要交契税。
我想了解下现在婚姻法,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