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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吗?

一、宣告 婚姻无效 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吗?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 申诉 ,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而对于涉及子女和财产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法院应该受理,判决生效后也可申诉。 二、相关法律依据 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 诉讼 ,不适用简易程序; 就婚姻无效的审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适用特别程序;对于子女与财产的诉讼审理,仍然适用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适用程序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坚持以下规则:特别程序有规定的,依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特别程序没有规定的,依普通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根据《 婚姻法 解释(一)》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在程序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别规定: (一)案件 管辖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 结婚登记 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 结婚 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二)审理与裁判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 一审终审 ,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 从判决的内容来看,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分为宣告婚姻无效和驳回申请两种:经过审理,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无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三)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 结婚证 书并将生效的 判决书 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效婚姻的,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 证据 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但是,作为特别程序,仅适用于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即限于通过否认婚姻的效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对于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 子女抚养 等问题,仍然适用通常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子女抚养时,可以适用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另行制作调解书;不能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 财产分割 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上诉。 当事人申请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一旦当地法院进行受理,判定结果为婚姻无效的,双方是不可以选择上诉的,必须按照法院的结果执行,也就意味着自判决结果公布之时起,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对于之后的孩子的 抚养权 以及财产分割问题的上诉,法院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给出判决结果。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法律分析:不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可以上诉吗

判决书中关于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其他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争议可以上诉。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不准上诉可以上诉吗

离婚诉讼不准可以上诉。[法律依据]《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