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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生恋爱中互送情侣戒指相当于订婚吗?

不算的,而且现在的情侣互送戒指也很正常,有些小学的都有情侣戒指了,你说她们会走到结婚吗。。。

当然不等于订婚
订婚,又称婚约,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於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在法律上,巳经订定了婚约, 但是单方面未经对方同意而不愿去履行契约,即构成「婚约违反」,其后果是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分成下列两种:
1,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亦即可以请求金钱损害赔偿。
2,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如慰间金, 其金额的衡量是依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况而定。

婚约解除不同於失约违反。婚约违反是单方面违反, 而婚约解除则可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解除两种。
1,双方解除:是双方同意解除婚约,有无要求损害赔偿,互相言明后就泾渭分明。
2,单方解除:则必须根据法律所特别规定的原因,如对方与别人订婚、或者再与别人结婚,即可单方解除婚约。另外,是某方受到「禁治产宣告」,即个人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或与别人通奸发生性关系,此情况则可让另一方考虑进行单方解除。合法的单方解除婚约就不算违反婚约, 无须负法律损害赔偿责任
光有戒指是远远不够的,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组合,订婚的性质同样不低于结婚

额,楼主的问题问的我都有点不知所措了。据我了解订婚的话是要通过2个家庭的,正式确定你们的关系以及以后是以结婚为前提。现在的你们只是恋爱关系,互相赠送情侣戒指只是代表你们是情侣,这些是正常的,不能算是订婚的。

不算吧。当然如果是你们双方见了父母已经达到社会上的仪式才算啊。有些学生只是互相喜欢买,才带啊。个人意愿买的要看个人的想法啦。

不一定的,看双方的心理,如果担心对方有这个习俗的话先问清楚哦

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互换戒指才叫订婚!订婚的意思是两个人向大家正式宣告了我们以后是一对,彼此都有归属了!

不算,订婚需要由双方父母和亲戚朋友在场见证的。

不算,订婚是要经过双方父母同意的!

不算···订婚戒指 有的是黄金 有的是钻戒··

不算。

见了家长也不一定会在一起的。互送戒指是非常正常的事了。

我认为这不大可能

不算

应该是对自己喜欢的人的一种承诺吧!

没见家长,还不算